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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“事故”:“自觉性”“严肃性”缺一不可

来源:常州日报编辑:盛旭东

一个上课迟到1分钟,一个下课提前2分钟,广州某职业学院两老师因此被认定为教学事故。是耶?非耶?

曾闻一事,虽已过十多年,我仍印象深刻。山东有位老人到一工行储蓄所提万元现金,正临下班,服务员说了句“银行没有钱”。老人一怒之下,告到市分行。行里当然明白营业员所说“没有钱”指什么,但认定营业员出言不逊,伤害了顾客,损害了单位形象,该算“服务事故”,必须从严查处。结果营业员受到下岗重新培训、扣除相应奖金的处分。

类似情形时有发生,或接错线、发错药,或人在岗、心在外,一时疏忽,一着不慎,造成“事故”。“事故”关键在“防”。如是看,不仅教学条线、服务行业,推而广之到各行各业,都要防止“事故”发生。

如何防“事故”?学学老前辈。“加强纪律性,革命无不胜。”战时洗练的语言,揭示朴素的真理,同样也适用于如今防“事故”。革命队伍里的纪律,被称作“铁的纪律”。所谓“铁的”,就是指纪律的严肃性,就是要执行起来苛刻。凡是纪律,都具有约束力,违反了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和处置。反之,条款上“铁的纪律”明细周详,执行时却其软如泥,那就成了徒具形式的一纸空文,久而久之,遵守者心有憋屈,违反者无所忌惮。就如网友质疑学校行政人员迟到早退没人管,“一碗水”没端平,如此同样难保“事故”不发生。

另一方面,纪律的严肃性,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,靠人的觉悟来维护。一个对纪律有高度自觉的人,即使没有组织和别人的监督,也照样严守不渝。把自觉性与严肃性统一起来,在自觉性的基础上坚持严肃性,是防“事故”的根本。

两位老师违规违纪,只要对得上相关规章,上升到“事故”层面并不为过。“祸患常积于忽微”。防“事故”,“自觉性”的前提下,更要“严肃性”。当然,“事故”有轻微、一般、重大之分,处罚有所不同,这同样具有严肃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