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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更新,贵在做好“旧”文章

来源:常州日报编辑:陈旻皓

上周,西湖边上的7棵柳树牵动人心。在经历了市民质疑、部门解释、政府致歉、柳还“断桥”后,杭州市近日又召开民意恳谈会,虚心听取意见,深刻反思失误。毋庸讳言,这场“西湖换柳”风波,给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城市更新,上了生动的一课。

近年来,为了解决环境污染、设施老化、交通拥堵等诸多城市病,实现经济、社会、生态、人文融合共赢,全国各地正在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也产生了不少问题。比如有些城市更新,还停留在“拆迁”思维,沉迷于“大开大合”,动辄搞推倒重来、另起炉灶那一套。还有的思维过于“前卫”,沉迷于“网红文化”,动辄投入大量资源,打造网红街道。美则美矣,却往往是自断根脉、自毁气质,浮光掠影、自甘流俗。这些功利、短视、浮躁的思维方式,让公众“印象深刻”,心有余悸。

其实,正如有些网友留言所说,有柳树的西湖才是西湖,有迎客松的黄山才像黄山,见到那块“不到长城非好汉”的石头才算去过长城……诸如此类的想法和愿望绝非矫情,而是藏在人们心底的最朴素情怀。真正的城市更新,目标是更新城区内功能偏离需求、利用效率低下、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,方法是进行挖潜提效,提升功能品质、释放发展活力。看得出来,“更新”不是在一张白纸上“画最新最美的图画”,不是大拆大建,而是立足“旧”的存在,做好“旧”的文章,通过合理的“新陈代谢”方式,既提升品质、产业功能,又完善生态、文化功能。

做好“旧”文章,需带一颗为民之“心”。城市更新的“四改”,涉及老旧小区、老旧厂区、街区和城中村改造,作为组织者,实施前首先应倾听民声,尊重民意。但一些地方,要么觉得“小事不需要扰民”,要么觉得“事事询民意会影响效率”,时常忽视民意、招致民怨。殊不知,城市治理最重要的评判尺度就是群众答不答应、满不满意。有些看似是“小事”,其实事关公共利益和公众感情,处理不当就可能变成人人关心的“大事”。在旧改中,我市不少地方采用与设计方合作的方式,先期组建小分队勘察小区现场,了解居民诉求,还通过无人机等摸清细节,尽最大努力满足居民需求。其实,不论路径如何、方法怎样,只有带一颗真挚的为民之心,才能让城市更新更“走心”。

做好“旧”文章,需谋一个向美之“局”。每个城市都有地形地势的不同,也有城市肌理和文化积淀的差异。几棵树木,一段墙垣,很多时候已不只是物理上的存在,更承载着百姓的美好记忆和对特定文化意境的眷恋。因此,在城市更新过程中,必须推行“最小干预”原则,更加注重对城市风貌的保护。近年来,常州市在推进老城厢复兴发展中,把7.4平方公里老城厢作为一个景区来打造,正是着眼老城厢是千年文脉所系、百姓情感所托之地来布局。从已实施的老旧小区、背街小巷改造,古建复原、口袋公园、滨水空间建设等等来看,不仅有“拆建修补”的物质变化,也有“以美悦人”的精神呈现。丰富且有差别的美,让百姓感受到久违的“老常州”味道,而常州留下的这份记忆,将让城市文化独特之美充分涌流。

做好“旧”文章,需用一番绣花之“功”。明确了“改什么”后,“怎么改”就需要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、精耕细作。实施诸如完善无障碍设施、进行适老化改造、健全防洪排涝体系等补短板、惠民生的工程,“螺蛳壳里做道场”难度大,须下足绣花功夫。盘活边角地、激活老马路、提升老厂区、扮靓老街巷,亦须“慢工出细活”。去年以来,全国各地有诸多探索值得借鉴。上海实施《城市更新条例》,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,从制度上保障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;重庆开展精细化微改造,邀请品牌匠人共同参与景观打造,让“山城巷”这个百年老巷成为网红打卡点;北京通州区推出“菜单式”服务,小区基础类中抗震加固、节能改造、楼体粉刷是必改内容,自选类则由业主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前提下,自行选择……下足绣花功,画好工笔画,追求精准细,有时不仅仅体现在实操上。

城市不等于建筑,城市等于居民——这是探讨城市发展历程的著作《城市的胜利》中反复强调的观点。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以及治理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,有的会涉及公众情感和切身利益。作为治理者,必须倾听民意、尊重民意。这一理念并不新鲜,但能坚守下来并不容易。小到小区出新、景观改造,大到交通布局、城市规划,都需要时时处处用爱心、巧心、细心、恒心,寻求城市治理的“最优解”。(江天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