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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人电动自行车上“叠罗汉” 险象环生!

马路街头,车来车往

道路中央却惊现“杂技”:

只见一辆小小电动车上

满满当当叠了5人!

案例警示

6月22日,徐州丰县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,辖区道路上上演了极其惊险的一幕:5人“叠罗汉”共乘一辆电动自行车,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,电动车在车流中摇摇晃晃,险象环生!

民警在了解情况后,第一时间开展调查,锁定了5名驾乘人员的身份信息。经查,5名驾乘人员均为未成年人。民警依法通知5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大队配合调查处理。

民警依据视频线索,对涉事人员存在的交通安全违法问题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。当事人认清未规范佩戴头盔、违法载人的安全危害,现场提交保证书,承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。

江苏交警温馨提醒

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32条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。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,不得搭载人员。

暑假来临,提醒各位家长注意看好家中车辆钥匙,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车辆上路!对已达到年龄的孩子,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,时刻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,走非机动车道,遵守信号灯指示,不逆行、不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