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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苏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》政策解读

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江苏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》(苏政办发〔2026〕25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
现对《若干措施》解读如下

一、《若干措施》的制定背景

促进残疾人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”“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,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”。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制定两期“三年行动方案”,滚动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部署要求,推动我省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,结合实际制定《若干措施》。

二、《若干措施》的主要内容

《若干措施》共6个部分20条具体措施,主要内容如下:

(一)落实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企招录(聘)残疾人政策。推进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;认真落实残疾人招录(聘)计划;推动国有企业帮扶残疾人就业。

(二)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。大力发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集中就业;巩固拓展辅助性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;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。

(三)开展残疾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。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;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;推动盲人按摩行业专业化发展;探索大龄孤独症群体就业模式。

(四)培育残疾人就业新动能。发展新就业形态;强化科技助残;拓展就业产品消费市场;打造文创助残服务品牌。

(五)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水平。规范职业培训管理;实施个性化技能培训;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。

(六)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体系。完善高质量就业服务机制;提升就业服务水平;强化就业权益保障。

三、《若干措施》的主要特点

《若干措施》围绕就业促进、就业帮扶、就业提升、就业保障等方面,突出“四个提升”:一是突出提升就业质量,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优质岗位,推动残疾人从“能就业”向“就好业”转变。二是突出提升就业空间,探索新就业形态、科技助残等模式,拓宽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。三是突出提升职业技能,强化以技赋能,系统性提升残疾人就业竞争力与社会融入度。四是突出提升服务水平,完善全周期跟踪帮扶机制,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、专业化就业保障。